8月29日至8月31日,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监督检查。
督察组采用查阅资料、现场督导、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安化县、赫山区、大通湖,就“洞庭清波”整改问题进展以及相关中央预算内项目实施进展进行督查,重点督查资金筹措、报批报建程序、建设进度预期、投资效益等情况。督察组还深入安化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赫山区九二五厂石煤矿矿坑治理项目、大通湖流域大新河综合治理及可持续发展工程项目等项目现场进行督查,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洞庭清波”专项行动问题整改情况,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现场交办。
为抓实“洞庭清波”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今年以来,市发展改革委将省“洞庭清波”专项督查反馈移交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合并建立整改台账,一体推进整改。同时,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工作调度,持续跟踪督办,确保省“洞庭清波”专项督查反馈移交问题逐一整改到位。自今年4月以来,市发展改革委坚持每月到各区县(市)“洞庭清波”专项整改问题项目现场督查,截至目前,累计出动督查人员39人次,指出整改存在问题8个,协调整改单位解决问题8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