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11-05   点击数: 作者:文胜才

11月3日,益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陈竞主持召开市政府2021年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的《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期将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施行。

会议指出,公共资源交易是一个社会关注度高、廉政风险比较大的领域。近年来,我市为了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对交易平台进行了整合,但是在建立高效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各方行为和提升平台信息化水平等方面仍相对滞后。出台《办法》,既是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的重要内容,更是预防和惩治腐败、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的有效途径。

会议强调,要认真抓好《办法》的落实。一是要从严进场交易。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要根据《办法》,按照“应入进入”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部进场交易,绝不能出现“擦边球”的现象,确保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和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现两个100%。二是要从严监督管理。按照“监、管、办”三分离的原则,健全理顺“一委一办一中心”管理体制,对公共资源交易严格实行综合管理、行业监管、审计监督、交易中心见证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实现公共资源公正、公平、公开交易。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积极探索聘请关心关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作为监督员,加强社会监督。三是要从严执法执纪。对违反《办法》的交易行为,尤其是围标、串标、陪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市政府督查室、市公管办要在11月底,对《办法》执行情况开展一次全面督查,对拖延执行或执行走样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