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召开2021年“洞庭清波” 专项行动督查问题整改交办会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10-21   点击数: 作者:邹佳纹

10月21日上午,受委党组书记、主任李晓跃委托,益阳市洞办专职副主任刘洪赛就省发展改革委2021年“洞庭清波”督查指出的问题主持召开了交办会。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长江科介绍,按照省纪委省监委的统一部署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1年“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发改长江〔2021〕341号)要求,2021年9月17日,省发改委组织督查组对我市开展了“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督查,重点查看了南县、资阳区、桃江县、赫山区等4个县(区)的6个工程项目。督查组指出,益阳市高度重视“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对照年初“洞庭清波”实施方案和督查工作任务要求,积极推进,狠抓落实,但部分项目依然存在建设进度滞后、工程建设实施效果不佳、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会议对此次督查发现问题所涉及的具体项目、整改要求、完成时限等向赫山区、资阳区、南县、桃江县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详细说明,并移交了交办函。各单位也进行了明确的表态,保证按照要求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会议强调,对于“洞庭清波”问题整改要高度重视,要压实业主单位的主体责任,发改部门的监管责任,确保项目效果经得起看,财务资金经得起查,坚决杜绝项目资金“重争取,轻监管”的现象,高效完成省发展改革委交办的整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