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动态】市发展改革委对大通湖燃气公司开展配气价格校核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9-23   点击数: 作者:商品价格管理科

2021年9月23日上午,市发展改革委商品价格管理科、成本调查科和大通湖区发改财政局一起,对益阳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大通湖区分公司进行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校核。

市发展改革委按照《湖南省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规定,依照成本监审程序,遵循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通过核定燃气企业的准许成本、准许收益、税费等年度准许总收入确定大通湖区燃气公司配气价格。校核原则为按准许收益率为税后全投资收益率不超过7%,管网折旧年限不低于30年,供销差率(含损耗)原则上不超过5%,3年内降低至不超过4%等规定执行。配气价格的校核,主要目的是减轻用户用气负担,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要求:校核配气价格低于现行配气价格的要降下来,校核配气价格高于现行配气价格的暂缓调整,待下一轮价格调整时再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