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春节期间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车临时票价的批复 (益发改价费〔2026〕5号)

来源: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1-30   点击数: 作者:服价科

  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春节期间提高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请示》(益运服〔2026〕5号)收悉。鉴于中心城区巡游出租车作为城市客运的特殊服务行业,参运时间长、劳动强度大,特别是春运期间客运量大的实际情况,为缓解城市客运运力与运量的矛盾,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巡游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作用,依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交运输规〔2025〕10号)、《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全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益政办发〔2017〕30)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春节期间中心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临时加价收费标准为每趟次计价器价格加价4元,加价时间为2026年2月15日零时起至2月23日24时止。

  二、各出租车企业要督促巡游出租车驾驶员在车内醒目位置进行价格公示,标明监督电话12315,并向乘客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三、你中心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巡游出租车行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和价格执行,防止巡游出租车经营者擅自加价、不打表收费等违价行为。

  特此批复。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