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内各类粮油经营企业:
为有效落实市级成品粮储备计划,根据《益阳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要求,确保成品粮储备“储得实、调得动、用得上”,现公开遴选市级成品粮承储单位,诚邀各粮油经营企业积极申报,共建粮食储备,保障我市粮食安全。成品粮油储备承储企业的选定坚持“科学布局、相对集中、利于应急”的原则,现就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储备计划情况
承储品种:大米
质量标准:国家标准二级及以上
成品储备粮规模:大米1610吨
承储年限:3年(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委托承储企业数量:全市拟选择2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承储企业,共同承担1610吨市级成品粮储备任务。
二、承储企业遴选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粮食加工、贸易或仓储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业务;
(二)信用良好,具备相应资金筹措能力;
(三)拥有符合国家粮食储存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成品粮仓库(仓容),具备与申请承储规模相匹配的固定仓储设施;
(四)库区环境良好,具备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洪、防潮、防鼠、防虫、防污染等安全防护设施和条件。配备符合要求的通风、计量、检化验等设备;
(五)具备成品粮油常规检验化验条件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具有有资质的粮食检验机构对所储存的成品粮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六)仓库地理位置适宜,交通相对便利。具备应对突发情况的快速响应能力和紧急调运能力;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承储企业遴选流程
本次遴选采取企业申报、材料初审、现场核查、择优选择、公示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企业申报
申请承储市级成品粮油储备的企业,于11月17日前向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申请。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工作日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报名地点: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益阳市赫山区鹿角园路123号305室)。
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1.益阳市市级成品粮油储备企业申请书(附件1)
2.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
3.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成品仓库产权证明或持有该仓库的其他证明;仓库平面图和拟存放成品粮分仓堆位平面图;资信证明)
以上材料需提交纸质文本2份或电子文档。纸质文本复印件上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印章。申请企业如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虚报储备能力,骗取承储资格的,一经查实,予以取消。
(二)材料初审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初步审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申报企业近三年的信用状况。根据信用审查结果,对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取消申报资格。
(三)现场核查
对通过材料初审的企业,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益阳市财政局对初审入围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核实仓储设施、管理水平、质量管控能力等实际情况。
(四)择优选择
根据对初审入围企业现场核查结果,结合城区常住人口和市级储备成品粮油空间布局要求等实际情况,择优选择。
(五)公示确认
择优选择拟承储企业后,将对拟承储企业名单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市级成品粮油储备承储企业,依据《益阳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及储备计划,核定储备任务,签订承储合同。
四、相关要求
1.本次承储的成品粮油储备为静态储备(动态轮换),粮油质量应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成品粮承储企业申报承储计划数量不得低于500吨。
2.承储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政府政策变化另行调整)。承储合同指定储存仓库,不得擅自更改存放库点、仓号及品种;不得与其他性质的粮食混存、混放;在储存粮食仓房的明显位置悬挂粮权标识牌。
3.承储企业除满足本通知明确的遴选要求外,应作出以下承诺:除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紧急动用外,承储企业任何时点成品粮油实物库存不得低于承储计划;成品粮油储备不得以原粮或者半成品粮折合代替;承储企业必须保证储备计划按要求落实到位。
联系人:曹筋 联系电话:0737-4222252
邮箱:yylakh@126.com
附件:1.益阳市市级成品粮储备企业申请书
2.企业基本情况表
关于遴选益阳市级成品粮油储备承储企业的公告 (附件).docx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