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发改价费〔2023〕116号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益阳高铁南站停车楼机动车
停放服务收费的批复
益阳高铁新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核批益阳高铁南站停车楼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益阳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细则》(益价服〔2014〕102号)等文件精神,为缓解益阳高铁南站停车楼的停车压力,满足市民车辆停放需求,经研究,同意对该站停车楼实行停车收费(试行),并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停车场车辆收费标准
(一)小车30分钟内免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每增加1小时加收3元;每车每天最高收费上限为30元。
(二)大车按实际占用小车停车位个数收费,但每车每天最高收费上限为30元。
二、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情形
(一)进入高铁南站办理业务并能提供有效凭证的车辆;
(二)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修车、殡葬车;
(三)对持有残疾人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本人专用车辆;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三、有关要求
(一)你公司要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标准,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在进入停车场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并载明监督电话12315,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发改、市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本批复自2023年5月8日起执行。
(三)收费试行标准期限暂定一年。
(四)新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