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减中梁壹号院1#、6#、8#、9#栋商 品住房预售价格备案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2-21   点击数: 作者:服价科

 益发改价备〔20237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减中梁壹号院1#、6#、8#、9#

品住房预售价格备案的通知

 

益阳梁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梁壹号院申请1#、6#、8#、9#栋商品住房预售价格调减备案的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关于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益政办发2020〕6号)、《关于规范我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试行)》(益发改价费〔2020〕22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你公司调减1#、6#、8#、9#栋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备案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栋(住宅38套,总面积3749㎡)预售备案价格最高价为6220元/㎡ ;最低预售价格为4550元/㎡预售;均价为516元/ ㎡。6#栋(住宅3套,总面积363.2㎡)预售备案价格最高价为5714元/㎡;最低预售价格为4938元/㎡;预售均价为 5267元/㎡。

8#栋 (住宅1套,总面积95.6㎡)预售备案价格最高价为4994元/㎡;最低预售价格为 4994 元/㎡;预售均价为 4994 元/㎡。

9#栋 (住宅21套:总面积 2042㎡)预售备案价格最高价为5138元/㎡;最低预售价格为 4772元/㎡;预售均价为5000元/㎡。

二、本商品房报备价格为市场调节价,定价原则为成本、税金加合理利润,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销售,备案事项风险由经营者承担。

三、你公司要严格按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要求做好“一房一价”公示,标明预售最高价、最低价、均价,做到公示价格与预售备案价格相一致,并同时公示监督电话:12315。

四、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备案的预售价格;实行优惠折扣销售时,须载明优惠价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

、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具体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建设单位在核定的政府指导价范围内通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建设单位与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依据益价服2012124号文件载明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电话12315。具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条件的物业服务费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解决。

六、备案价格自备案之日起原则上三个月内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需提前10个工作日到我委重新报备。

七、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要遵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发现有违反明码标价、价费公示规定和利用其他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等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八、你公司对申请预售价格备案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报备资料由我委存档备查。

九、本文件自发文之日起生效。原备案文件与本文件相抵触的内容同时废止。

 

附件:1、1#、6#、8#、9#栋“一房一价”明细表

2、1#、6#、8#、9#栋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综合信息表

3、1#、6#、8#、9#栋销售价格分幢标示牌

4、1#、6#、8#、9#栋销售价格承诺书

 关于中梁壹号院申请1%23、6%23、8%23、9%23栋商品住房预售价格调减备案的报告.doc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221

 

 

 

 

 

 

 

 

抄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