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益阳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3-01-18   点击数: 作者:法规科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市发展改革委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健全法治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力度不断增强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委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其他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法规科),并根据机构职能调整和人员变化重新明确了分管领导、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配备了法治专干。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按分管范围协调抓,法规科牵头负责,各科室及二级机构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做到法治工作有机构、人员相对固定,职责相对明确,为我委法治建设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委党组(委班子)每年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2次以上,党组书记、主任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身体力行,亲自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带头参加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先后亲自听取并及时研究解决了普法工作规划、普法工作经费、聘请法律顾问、重大普法宣传活动安排、干部普法学习培训、“三项制度”具体实施等问题。为抓住“关键少数”,亲自批示党组、中心组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法治建设的文件会议精神、法律法规、疫情防控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规定。督促出台了“案卷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柔性执法清单”等落实“三项制度”的文件,积极参加市政府常务会安排的法律学习讲座并亲自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在经费上给予支持,安排了必要的法治工作专项经费,保证了我委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委年度工作目标,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年初制定了工作规划(要点),提出了目标要求,作出了部署安排,年中有检查有督促,如今年9月召开市发改委法治建设年度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委有关法治建设会议精神和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及全面依法治市年度工作推进会精神,总结前段工作,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机关建设落地落实。还把法治建设工作内容纳入单位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以及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从而有力推动了法治建设工作开展。四是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在相同条件下,对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得到优先提拔使用,2022年共提拔(推荐)10名干部到实职岗位任职,其中副处级1名、正科级3名、副科级6名,树立了正确用人导向。五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和督察反馈问题。按要求向市委、市政府、市依法治市办和省发展改革委提交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同时在委门户网站上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对照《益阳市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的整改措施清单》和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开展梳理排查,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和立行立改要求,印发了《益阳市发改委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回头看”及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的整改措施清单》并认真整改落实,及时向市法治办提交了《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整改情况报告》。

  (二)运用法治方式,完善服务管理,法治保障作用有力彰显

  一是严格落实清单管理制度。按照“互联网+政务”工作要求,系统梳理我委政务服务事项,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等四张清单。其中,权责清单(2022年版)46项、监管执法事项清单17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11项,通过清理进行了动态调整并全部向社会公开。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审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印发“帮代办制、首问负责制、容缺受理制”等便民制度,实行“一门式受理、一站式服务”,实现项目备案“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也不用跑”;梳理和编印15个惠企政策服务指南,设立为企服务专员,提高惠企便企服务和政策兑现效能;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主题集成服务改革,联合市自然资源局集成办理“我要办理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一件事”,采取线上办理、线下收件的方式,在建设工程专区窗口一次办结;积极推进远程导办工作,通过“益办事”APP指导群众办理项目核准事项,为群众提供精准、专业的政策解答和导办服务;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制作新的办事指南和工作流程,按照“自愿委托、主动帮办、无偿服务、合法高效”原则,为项目单位提供“帮代办”服务,持续提升“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质量;严格执行项目立项审批,全年完成项目审批68个,其中:审批事项30个、核准(审查)事项8个、备案事项30个,受到服务对象一致好评,窗口获评十佳政务服务窗口。特别是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管理办法》后,严把立项审批关,进一步规范和严格执行政府类投资项目审批工作。三是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度重点任务工作方案》《益阳市2022年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方案》出台了我委《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实施细则》并推进落实。根据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组对我委进行专项巡察后反馈的突出问题,制定《关于对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积极落实整改,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优办。及时公布了《2022年益阳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年益阳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年益阳市本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布并督促相关部门行业取消、降低了一批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落实了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依法减轻了企业负担。此外,积极推动区域评估成果运用。认真研究和制定了《区域评估成果运用任务清单表》《区域评估成果运用工作方案》,出台《关于加快区域评估成果运用的实施意见》,代拟了《关于加快全市省级及以上园区区域评估成果运用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和工作要求,加快推动我市园区区域评估工作。实地调研各园区区域评估成果运用工作,指导、督促园区完成区域评估成果报批,推动园区内新建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免费共享区域评估成果。进一步优化了投资环境。

  (三)强化法治意识,实施规范监管,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委出台的4个和代政府起草的6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按要求报送市司法局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从而使出台的文件合法规范。同时建立了规范性文件登记台账制度,实行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二是开展文件清理工作。按要求开展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并下发了《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共清理本委规范性文件33个,宣布废止12个、失效7个、重新公布7个、有效7个。按照益办[2022]10号文件要求,对代市委市政府起草的12个规范性文件分别提出了失效(4个)、废止(5个)、有效(3个)等评估清理意见。三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结合我委实际重新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和审查图表。根据市市监局文件要求开展了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政策措施清理,对1件含有歧视性和不公平待遇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失效)。对4个委出台、6个代政府起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9月通过了市组织的第三方评估验收,受到好评。四是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及时梳理明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了抽查工作计划,协调指导督促相关科室(单位)通过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对“国家和地方政策性粮食监管”“粮食收购备案监管”等6项抽查事项进行监管。按规定圆满完成了全年抽查工作任务,相关信息已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公开。

  (四)规范权力运行,坚持依法决策,法治建设成效明显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委党组会、主任办公会会议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必须经委党组会或主任办公会审议,全年共召开委党组会47次,委主任办公会60次。在将4项重大发展规划、10项重要价格(收费)核准和4项重大项目核准纳入《益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有关价费审批、项目申报、案件审理的“三个暂行规定”,以及项目建设的“一通知三办法”、“一单三制”和《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联审机制的通知》等,从而使决策更加规范。充实法制审核力量,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由其提供法律咨询、审查、论证、调解诉讼、培训等服务,重要决策、重要文件、重要合同等严格实行合法性审查和论证,在办理过程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全年有30多项重要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合同、依申请公开和信访投诉事项由法律顾问审核把关,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水平。二是增强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对涉及公共利益或者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文件,主动通过委门户网站、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途径听取社会意见。先后就《湖南六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旧包装物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益阳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益阳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等,通过网站或召开听证会向社会或听证代表公开征集意见,并对意见采纳情况进行公开说明。三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根据上级要求和部门实际制定了《市发改委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实施方案》,在委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先后出台了《市发改委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办法(试行)》《市发改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市发改委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市发改委关于印发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的通知》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柔性执法事项清单”等,要求对行政执法事项做到及时公示、全程记录、严格审查,所有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和结果信息均在委门户网站设置“行政执法公示栏”全文公示公开。全年对20多个行政执法事项做到及时公示、全程记录,对纳入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的11个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了法制审核。组织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按要求随机抽取3宗案卷参与并通过了市司法局组织的集中评查。

  (五)认真办理建议提案,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对行政权力监督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2022年,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67件,其中建议42件(主办6件,协办36件),提案25件(主办2件,协办23件)。内容涉及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粮食安全等方面。针对新情况、新要求,进一步在办理好建议提案、解决好实际问题、落实好代表委员要求上下功夫。所承办的建议提案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复,6件主办建议中有5件B类、1件C类;2件主办提案都是B类;所有主办建议提案代表委员满意率100%。二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通过加强网站管理、及时更新“益阳发改”公众号、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事项”等举措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年委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19条,其中:发布政务动态信息252条,通知公告116条,行政执法信息29条,政策解读22篇;此外“益阳发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27条,建议提案办理67件,公众互动、网友来信答复28件。委网站年访问量约422619次,微信公众号订阅用户1011户。政府门户网主动公开信息44条,其中:立项信息18条,项目实施信息9条,规范性文件10条,规划计划3条,财政信息3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全年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22件,全部按要求答复办结。

  (六)依法查处案件,及时处理信访,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依法办理各类行政案件。进一步加大粮食流通、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一年来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起,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及时公开处理结果,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以及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二是依法处理和有效化解信访矛盾纠纷。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全年受理信访件31件,其中市长信箱25件、市信访系统转办6件,回复市长热线111次,在规定时限内全部依法办结,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

  (七)强化法治教育,推进文明执法,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一是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制定《益阳市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开展“八五”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市发改委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2022年益阳市发展改革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2年益阳市发展改革委“谁执法谁普法”重点普法任务责任清单》等,明确普法内容、具体任务和责任科室,切实抓好责任分解,并将落实情况作为科室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从而使普法宣传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宪法宣传日”“节能宣传周”“10.16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送法下乡(进社区)”等节点组织了专题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普及了《宪法》《民法典》《长江保护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价格法》《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招投标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修订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设置网站法律法规专栏、微信公众号(益阳发改)、电子显示牌,设立法治宣传橱窗、法治宣传室(厅、墙、廊),智慧书吧,张贴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开展书法、摄影比赛,参加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等活动,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和文化建设活动。二是强化领导干部法制学习。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论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等会议精神”以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党内法规作为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机关支部党员学习和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市开展的各类法治专题学习培训,举办了“市发改委《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宣讲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会”“市发改委宪法集中宣誓仪式暨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辅导讲座”等活动,邀请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律师事务所专家授课,通过组织专题学习培训,进一步加深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识,切实提高了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三是认真开展学法用法考法活动。坚持和完善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干部法治学习制度,坚持把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日常学习培训计划,通过专题讲座、专题培训、学法考试等方式进一步普及国家根本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利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如干部教育网络平台、各种培训班、统一订购发放各类法律书籍等,加强了干部的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教育。按要求积极组织推动全市发改系统分众分类学法考法工作,全委134名干职工及时参加考前学习修满规定学分,所有应考人员全部参加并通过了网上普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了“100%”的要求。四是扎实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加强执法人员管理,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两证”换(核)发工作的通知》要求,对42名持行政执法证人员换发了新证,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全省组织的“两证”换(核)发证培训考试,坚持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加强二级机构执法人员(证)的管理,防范持证人员乱执法、乱作为。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制定了《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办法》《柔性执法事项清单》,防止随意执法,推行柔性执法。重新梳理公布了权责清单,对46项行政权力事项分类明确了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执法责任到岗到人,将平时执法情况纳入岗位考核并与绩效、晋级等挂钩,落实了执法责任,夯实了执法基础。从而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年来,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些新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制学习仍存在薄弱环节,有的传达学习不及时、不深入,在学习频次、深度和系统性上仍有欠缺,部分干部在学法用法上主动性不够,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执法人员的素质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差距,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一些工作推进还不够到位,有待进一步深化和创新;五是法治建设队伍和法治工作力量还较薄弱,有待进一步充实。六是对区县(市)发改部门的指导、督察等还不够得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进行改进和提高。

  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3年市发改委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一规划两纲要”以及省、市相关配套文件,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面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和领导干部年终述法等制度,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应知应会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学习培训内容,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积极缩减审批权限,梳理权责清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系统联动、协同共享机制,实现事项全流程标准化办理,运行全过程标准化监管。

  (三)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实施。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推行涉企柔性执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公平竞争审查,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完善执法人员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加强重点领域执法,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