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地震局关于印发《益阳市地震局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工作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1-06 15:45     来源:湖南省地震局 作者:     [字体:  ]

益阳市地震局

关于印发《益阳市地震局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工作预案》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益阳市地震局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地震局      

2020年11月5日    

益阳市地震局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工作预案(2020年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科学高效开展地震灾害应急响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部、中国地震局、湖南省地震局相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湖南省地震局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工作预案》《益阳市地震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益阳市地震局地震应急准备和突发地震事件的地震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积极响应、高效有序的原则进行。地震发生后,局机关各科室立即按照本预案,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 组织体系

2.1益阳市地震局应急响应领导小组

成立益阳市地震局应急响应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局的地震应急工作。

2.1.1 益阳市地震局应急响应领导小组组成

 长:局长    

副组长:副局长

 员:市地震局全体人员

2.1.2 益阳市地震局应急响应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宣布全局进入应急状态,或视情解除应急状态。

(二)及时向省地震局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应急管理局,汇报震情、灾情、社情和应急工作情况,落实上级有关指示和工作部署。

(三)当市内发生有感地震事件后(M<3.0),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提出工作建议;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具体要求派出室外工作组,协助属地人民政府开展地震事件处置工作。

(四)当市内发生一般性地震事件后(3.0M<5.0级),开展以下工作:

1.市地震局作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益阳市地震应急预案》的规定承担成员单位的有关工作任务

2.积极参加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3.派出室外工作组,开展地震现场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五)当市内发生特别重大地震事件后(M≥5.0级),市地震局作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益阳市地震应急预案》的规定承担成员单位的关工作任务;派出室外工作组,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省地震局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地震事件处置工作。

(六)向区县(市)地震部门提出应急响应工作要求。

(七)决定是否请求省地震局支援。

(八)应急工作结束后,对本系统应急工作进行总结。

2.1.3 益阳市地震局应急响应领导小组设置

益阳市地震局应急响应领导小组根据需要,设立室内工作组、室外工作组。

(一)室内工作组

成员:分管副局长、综合科和监测预报科人员

职责:负责与省地震局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应急管理局的联系,负责协调局各科室及室外工作组开展地震应急处置;接听群众来电,解答群众疑惑,并做好记录;负责信息的上报、新闻发布和宣传工作并做好舆情引导;负责局会议的召集、重要事项的通知等工作;负责局地震指挥通信系统与省地震局、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等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保障指挥中心高效运转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室外工作组。

(二)室外工作组

成员:分管副局长、监测预报科和震害防御科人员

职责:开展地震现场考察,收集震情和灾情;确定宏观震中位置、有感范围,并绘制等震线;加强余震监测,综合分析地震宏、微观观测资料,在省地震局指导下,提出震后地震趋势意见。

3 地震事件分类与响应分级

3.1 地震事件分类

(一)特别重大地震事件

市内发生M≥5.0级及以上地震发生有人员死亡的地震灾害事件;

(二)一般性地震事件

市内发生3.0≤M<5.0级地震。

(三)有感地震事件

市内发生M3.0级地震;或发生社会关注,有群众反映的地震灾害。

3.2应急响应分级

特别重大地震事件和一般性地震事件发生时,按照中国地震局、省地震局启动的应急响应级别,启动本系统的应急响应,派出局现场工作队,在省地震局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指挥和协调全市地震部门开展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

有感地震事件发生时,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派出局室外工作组,协助开展地震灾害事件的处置工作。

4 应急准备

4.1 队伍与技术准备

震害防御科应加强对局室外工作组的培训和管理,确保震后有效开展现场应急响应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灾害风险预评估工作,提高地震系统地震应急处置能力;根据需要,指导区县(市)地震部门开展地震应急训练(演练);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或局领导指令)承担局机关地震应急训练(演练)。加强地震灾害评估队伍建设,确保及时完成烈度评定和地震灾害评估工作。使用新技术新手段,拓宽灾情信息获取渠道,提高震后灾情信息获取能力。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风险预评估工作,提高地震系统地震应急处置能力。

市地震局应加强“三网一员”队伍建设,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群测群防网络;健全地震部门间的灾情获取共享机制,提高震后灾情信息获取能力。强化短临预报跟踪,视情核实异常,组织加密会商。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数据连续、稳定、可靠,备震仪器设备和流动监测设备满足地震应急工作需要。保障前后方通讯信息畅通,确保地震应急响应领导小组、室外工作组与省地震局、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及相关单位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及时更新应急基础数据库,提供应急技术支撑。

4.2 资金和物资准备

综合科应安排应急专项经费保障,加强对应急车辆等管理和维护,确保应急车辆的正常使用。负责地震应急期间(含应急演练)参与应急现场工作的人员及在岗职工的统筹安排,并负责地震应急补助的发放工作。

室外工作组要根据地震现场工作需要和地域特点配备专业仪器设备和现场办公、通信保障装备。工作组必须配备好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4G/5G无线路由、GPS、移动硬盘、应急通等必备工作装备,视情配备其他所需物资装备。

个人工作队员根据地震现场工作需要,配备保暖防风衣裤、登山鞋、安全帽、防护镜、防水手电、应急照明灯、雨具、小帐篷、背包、睡袋、地垫、绳索、水壶、72小时食品及饮用水、医药救护包、自救工具包、装备箱等个人生活装备。

4.3 人员值班准备

特殊时段及安保期间,按照特殊时段及安保期间的有关规定,开展地震应急相关工作,加强值班人员的通勤保障,所有人员手机24小时保持通畅,随时应对并开展相关地震应急处置工作。

平常时段,建立局领导有感地震应急值班制度。局领导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有感地震应急响应工作;非工作时间,由值班局领导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组织有感地震应急响应工作。

5 应急处置

5.1 工作开展

当市内发生地震事件(M≥3.0)时,监测预报科应在震后8分钟内完成地震参数的初步测定,按省地震局有关规定进行速报,并立即电话通知局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全局人员应迅速(非工作时间,应采取最快的交通方式)到岗,积极开展地震事件处置工作。

5.2 特别重大地震事件和一般性地震事件

(一)特别重大地震事件(M≥5.0)和一般性地震事件(3.0≤M<5.0)时,承担《益阳市地震应急预案》中规定的工作任务,迅速开展地震应急响应工作。

(二)益阳市地震局应急响应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地震局会议室为益阳市地震局应急响应领导小组集中办公场所;益阳市地震局应急响应领导小组各工作组迅速到岗积极开展工作。

(三)联系省地震局,派出局室外工作组,开展地震应急处置。

5.3 有感地震事件

(一)市内发生有感地震事件时(M≤3.0),承担《益阳市地震应急预案》中规定的有关工作任务,指挥区县(市)地震部门开展地震应急工作。

(二)益阳市地震局应急响应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各工作组开展相应工作。

(三)联系市应急管理局和震区所在区县(市)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及应急管理局,派出局室外工作组,协助震区所在区县(市)做好地震应急响应处置工作。

5.4地震谣传事件

当市内出现地震谣言,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时,采取如下应急行动:

(一)综合科视地震谣言的影响程度,上报省地震局和市应急管理暗,请网监、公安等部门强化舆情监控,并及时进行辟谣。

(二)市地震局视情派出专家,协助当地政府做好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工作,主动发声,平息谣传。

(三)综合科通过局官方网站等及时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

震级小于3.0级的地震,原则上由当地区县(市)地震部门处置,市地震局相关业务部门予以指导协助;特殊情况的,由综合科向值班局领导提出地震应急响应及处置意见。

5.5地震现场工作

(一)室外工作组会同震区地震部门制定现场工作方案,明确现场工作要求。

(二)迅速收集地震现场情况,采用一切通讯手段与益阳市地震局应急响应领导小组联络,报告初步了解的震情、灾情和社情;收集到新的突出灾情和社情等要及时续报。

(三)室内工作组积极协调好各方工作,时刻保持与室外工作组的联系,并第一时间提供技术和信息支撑。

)召开地震系统现场工作会议。

)开展现场调查、地震监测、烈度评定,组织震害评估与科学考察工作;收集并核实地震宏观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数据。

)参加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的有关工作。

)协调地震系统支援人员的现场工作。

)及时报送现场工作简报,向震区政府通报工作情况;开展灾区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

5.6工作结束

一般情况下,当震后未再发生余震持续时间超过5天时,室外工作组可撤回架设在地震现场的相关仪器设备。对于较大地震灾害、一般地震灾害或一般性地震事件以及震群型影响较大的地震事件,由市地震局研究决定人员装备撤回时间,报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撤回。

综合科根据地震影响程度、应急各项工作的完成程度,提出结束应急工作的建议,经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结束应急工作。

5.7总结

各科室、工作组应整理地震应急响应期间形成的各种技术、管理资料,交由综合科立卷归档(一般地震事件1天后,一般地震灾害及以上2天后)。

各科室、工作组要对地震应急响应工作进行总结。现场工作总结由地震室外工作组负责汇总;综合科负责全局应急响应工作总结。

6 

6.1奖励与责任

对在地震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地震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2应急工作实施细则

为确保我局地震应急工作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各工作组各科室应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地震应急工作实施细则,将地震应急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6.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综合科负责解释。

6.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