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地震局职能职责
发布时间: 2023-07-19 10:04     来源:未知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字体:  ]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负责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拟定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贯彻落实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制定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体系,管理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制定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和管理群测群防工作;负责地震前兆信息的检测和分析,提出地震趋势意见;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4、承担市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负责震情速报和灾情速报;管理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拟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综合防御措施,检查并监督落实;

5、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与监督;管理地震动参数区划以及震害预测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负责农村村镇规划抗震设防措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城镇、经济开发区及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资格审查、认证和任务登记;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地震次生灾害的防灾工作;

6、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执行监督地震计量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

8、组织、管理地震科学技术研究、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地震科技知识培训与交流,指导防震减灾工作;

9、指导并监督区、县(市)防震减灾工作;管理市地震台和区、县(市)地震台的业务工作,监督地震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10、承担市委、市人民政府和省地震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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