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湖南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政发〔2013〕10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益财绩〔2014〕126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17〕196号)等文件精神,受市财政局委托,我公司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17年7月25日-8月15日对2016年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该中心)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整体概况。该中心成立于2009年7月,属市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原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市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中心、市国土资源产权交易中心、市房地产产权交易中心、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等机构合并成立,主要负责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与矿产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政府采购、医用耗材与医疗器械采购等公共资源进场交易工作。现有人员编制36人,实有人员39人,内设办公室、交易科等9个科室,现有公务用车1辆, 另有退休人员7人。
1、部门决算情况。2016年,该中心决算总收入629.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17万元,事业收入477.33万元,其他收入58.09万元,年初余额调整1.54万元),决算总支出636.36万元,年初结转79.12万元,年末结余71.88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1、2015年年初余额结余 |
79.12 |
2、部门决算总收入 |
629.13 |
3、年初部门预算安排 |
367.07 |
财政专户拨款 |
367.07 |
4、部门年中追加 |
262.06 |
工资调整 |
82.75 |
公车补贴 |
13.01 |
资产处置转入 |
2.75 |
水利项目异地评标系统 |
24.3 |
税控奖励 |
0.5 |
工装费 |
9.12 |
经费追加 |
128.09 |
年初余额调整 |
1.54 |
5、部门决算支出 |
636.37 |
6、年末结余 |
71.88 |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共性目标分析。
(1)预决算公开情况。2016年,该中心按要求将部门预决算情况在相关网站进行了公开。
(2)制度建设情况。根据有关政策规定,该中心制定了《建设工程招标项目交易流程》、《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交易流程》、《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纪律》、《评标程序》、《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等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了交易业务流程,明确了部门职责。同时,加强了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物资采购领用及设备维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经费报销会审联签实施细则》及《接待管理规定》等制度。制度建设基本完善。
(3)“三公经费”控制情况。该中心加强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及公务出国等“三公经费”管理,采取“先申报,后开支”的办法,审批程序基本规范。2016年,该中心“三公经费”支出36.44万元,比2015年37.69万元减少1.25万元,下降3.3%。
2、个性目标分析。
2016年,该中心基本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一是加强了对区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将赫山、资阳、高新及大通湖四区公共资源纳入市级平台交易;二是顺利完成了国土交易职责和人员的整体划转,整合了市级交易平台;三是完善了水利项目异地评标系统升级改造,让各地专家通过远程电子评标系统,实现在线交流、评标;四是实现了医用耗材全程网上招投标,将申报、招标、评标、议标各环节均在网络操作;五是交易服务费基本做到了应收尽收。
二、部门整体支出使用管理情况
(一)基本支出使用管理情况。
1、本年预算指标可用情况(单位:万元)
预算项目 |
本年预算 |
本年追加 |
本年可用指标 |
工资福利支出 |
188.58 |
99.01 |
287.59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17.93 |
153.93 |
371.86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39.68 |
9.12 |
48.8 |
合 计 |
446.19 |
262.06 |
708.25 |
2、本年基本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单位:万元)
预算项目 |
预算可用指标 |
本年决算金额 |
差额 |
工资福利支出 |
287.59 |
287.85 |
-0.26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371.86 |
279.82 |
92.04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48.8 |
68.70 |
-19.9 |
合 计 |
708.25 |
636.37 |
71.88 |
上表数据显示,该中心2016年度基本支出决算金额与预算可用金额存在一定差额差额。从核查情况看:各项费用开支经科室申报、会审联签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程序基本符合要求,暂未发现资金挤占、截留、挪用等现象。
(二)部门 “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1、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单位:万元)
费用项目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合计 |
公务接待费 |
20 |
|
20 |
公车运行维护费 |
12 |
|
12 |
因公出国费用 |
|
|
|
公务车购置费 |
|
|
|
合 计 |
32 |
|
32 |
2、 “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
决算金额 |
差额(预-决) |
公务接待 |
20 |
18.43 |
1.57 |
公车运行 |
12 |
18.01 |
-6.01 |
公车购置 |
|
|
|
因公出国 |
|
|
|
合 计 |
32 |
36.44 |
-4.44 |
3、“三公”经费与上年对比情况(单位:万元)
费用项目 |
2015年决算数 |
2016年决算数 |
增减情况(2016-2015) |
公务接待费 |
18.44 |
18.43 |
-0.01 |
公车运行费 |
19.25 |
18.01 |
-1.24 |
因公出国费用 |
|
|
|
公务车购置费 |
|
|
|
合 计 |
37.69 |
36.44 |
-1.25 |
该中心基本按照《益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加强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及公务出国等“三公经费”管理,采取会审联签、先申报后开支等有效措施,严控“三公经费”比上年“只降不升”, 同比下降3%。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全面了解分析该中心预算执行及公开、“三公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制度执行、资产管理及部门工作绩效等情况,督促该中心进一步围绕绩效目标开展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益阳市财政局益财绩【2017】196号文件要求,我公司按照下列步骤开展评价。
1、前期准备。我公司抽调专人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确定了实施时间。
2、现场评价。(1)核实数据。对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15年度和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2)查阅资料。查阅2016年度预算安排、非税收入、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3)实地查看。现场查看实物资产等;(4)发放调查问卷。对该中心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5)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6)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结果及主要绩效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该中心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总分值100分,实得92.5分,被评为“优秀”等级(详见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计分表)。主要绩效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平台整合基本到位,交易业务不断扩大。按照《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方案的函复》(湘公管办【2016】4号)要求,已将赫山、资阳、高新、大通湖等四区公共资源纳入市级平台交易,并将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用耗材与医疗器械采购等5大类全部进入市中心交易,基本实现“应进必进”。同时,将沅江市、桃江县、安化县、南县4个分中心作为市中心的分支机构,业务上由该中心指导和协调。中心全年共完成交易项目927宗,实现交易总额310.4亿元,收取交易服务费1272.4万元,分别较上年增长24.9%、3.59倍、2.9%。
(二)信息化建设逐步完善,交易行为更加规范。通过对水利项目异地评标等系统升级改造,实现了投标人通过网络直接申报项目、缴纳保证金、下载相关资料等。招投标过程中,系统将自动记录投标人相关信息并加密,于开标前15分钟自动解密,并根据解密信息完成投标人身份确认;开标前30分钟,从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通过语音变声系统取得联系后,专家即刻关闭手机并按时赶到指定区域,按规定上缴手机后进入评标区,评标现场全场录像、录音,整个交易行为更加规范。
(三)制度建设较完善,措施落实较全面。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制定了《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落实了具体责任人,明确了资产申报、审批、采购、使用和报废等程序,建立了固定资产明细账,及时反映了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杜绝资产流失。同时还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经费报销会审联签实施细则》等,明确了资金使用范围、费用报销标准及程序、原始票据要求等,规定了公务用车使用时间和范围、审批程序、油料及保险购置等。基本执行了《益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益阳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及《益阳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规定,暂未发现截留、挪用资金现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科学。在申报部门预算时,该中心绩效目标设定指向不够明确,目标选用重点不突出,定性指标较多,定量指标较少。
2、财务核算有待规范。一是部分账务处理欠规范,如2016年1月购入厨具一批,部分设施未按规定列入固定资产核算;二是部分原始凭证附件不完善,如部分招待费缺少接待函或审批单等;三是部分办公用品、食品等缺少明细清单。
六、建议
1、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规范绩效目标编制,科学选定绩效指标,尽量多使用定量指标,合理确定指标标准,加强绩效评价工作,增强单位的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规范财务核算。一是加强会计核算,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二是要严格审核原始凭证,确保经济业务真实、合法、完整。
2017年8月14日
附件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计分表
一级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计分 |
投 入(20分) |
目标 (5分) |
绩效目标 合理性 (2分)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0.5分;③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0.5分。 |
2 |
绩效指标 明确性 (3分)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
2.0 |
||
预算 (15分) |
在职人员 控制率 (5分)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5分,否则按比例计分。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
4.5 |
|
“三公经费”变动率(5分)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下降的计5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5 |
||
重点支出 安排率 (5分)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5分。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5 |
||
过程(30分) |
预算 (20分) |
预算完成率(4分)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完成年初预算计4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
4 |
预算调整率(2分) |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未调整的计2分,调整了的除特殊原因外按比例扣减。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同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1 |
||
过 程(30分) |
预算 (20分) |
支付进度率(2分) |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完成年终进度的计1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1分。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
2 |
结转结余控制率(4分) |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低于15%的计4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
4 |
||
公用经费 控制率(2分)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0 |
||
“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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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执行率(4分) |
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为100%的计2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4 |
||
预算 管理 (5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2分)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1.5 |
|
资金使用 合规性(1分)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计0.2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计0.2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计0.2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计0.2分;⑤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计0.2分。 |
1 |
||
过 程(30分) |
预算 管理 (5分) |
预决算信 息公开性(1分)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0.5分。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1 |
基础信息 完善性 (1分) |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0.4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0.3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0.3分。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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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5分) |
管理制度 健全性 (2分)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1分;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5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5分。 |
2 |
|
资产管理 安全性 (2分)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计0.4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
1.8 |
||
固定资产 利用率 (1分)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利用率为100%的计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1 |
||
产 出(30分) |
职责 |
实际完成率(8分) |
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8分 |
8 |
完成及时率(4分)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
4 |
||
质量达标率(8分)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8分 |
8 |
||
重点工作 办结率(10分)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实际得分=办结率*10分 |
10 |
||
效 果(20分) |
履职 |
经济效益(5分) |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按生态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5分) |
5 |
社会效益(5分) |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5 |
|||
生态效益(5分) |
部门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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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 或服务对 象满意度(5分) |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5分) |
5 |
||
总分 |
|
|
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