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益阳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政发〔2013〕10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益财绩〔2014〕126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17〕235 号)精神,受市财政局委托,我公司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17年8月30—10月20日对全市2016年度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资金(以下简称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情况。根据市妇联、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益阳市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方案》(益妇联字【2016】2号)精神,该项目由县妇联牵头,卫计局、财政局及相关医疗机构等单位配合。具体职责分工:县妇联充分利用网络体系,开展宣传发动组织工作,受政府委托与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建立完善“妇联两癌信息数据采集系统”,加大“两癌”贫困妇女救助力度,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会同卫计局核实检查人员名单及人数,按季向财政部门报送进度等;卫计局负责成立专家技术指导组,加强技术人员培训与考核,确保检查质量。同时,建立“两癌”免费检查适龄妇女电子档案信息库,协助组织妇女参加“两癌”免费检查;财政部门负责根据妇联、卫计局报送的进度报表,按季拨付检查经费;医疗机构负责按照协议要求,制定“两癌”免费检查工作计划和流程,组织开展“两癌”检查,通过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对可疑或异常病例提供相应的诊断,承担可疑或异常病例的转诊及随访工作等。
(二)项目基本情况。为落实省委、省政府重点民生项目,保护广大农村妇女身心健康,我市建立了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医疗机构实施的农村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以下简称“两癌”)防治模式,对35-64周岁当地户籍农村常住妇女实施免费检查,优先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该项目自2016年正式启动,“十三五”期间,连续实施3-5年。2016年,中央、省、市、县预算共安排项目资金1211.51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省妇联、省卫计委、省财政厅下发的《湖南省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方案》(湘妇字〔2016〕27号)要求,2016年我市应检查人数102685人,其中资阳区、赫山区采取自行申报方式,申报人数3万人,省下达其他区县(市)任务72685人。经核查,全市共完成检查人数76620人,为任务的74.6%,其中资阳区、赫山区完成3809人,为任务的12.7%,其他区县(市)完成72811人,超过任务126人,为任务的100.2%,除资阳区、赫山区外,其他区县(市)均完成了目标任务。各区县(市)任务完成情况如下表(单位:人):
区县(市) |
计划完成数 |
实际完成数 |
完成比例(%) |
备 注 |
资阳区 |
12000 |
1345 |
11.2 |
自行申报 |
赫山区 |
18000 |
2464 |
13.7 |
自行申报 |
桃江县 |
15000 |
15015 |
100 |
省下达任务 |
安化县 |
27685 |
27705 |
100.1 |
省下达任务 |
沅江市 |
10000 |
10051 |
100.5 |
省下达任务 |
南 县 |
20000 |
20040 |
100.2 |
省下达任务 |
合 计 |
102685 |
76620 |
74.6 |
|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省财政厅、省卫计委《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及省补助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社指〔2016〕53号)、湘妇字【2016】27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益财社指〔2016〕208号)等文件精神,本次检查补助标准为每人140元,其中宫颈癌60元、乳腺癌80元。中央财政资金全部安排到贫困县,不足部分省与县按“五五”比例分担;非贫困县省与县按“四六”比例分担;市辖区省按实际完成人数负担35%,市、区按4:6的比例分担。按此规定,2016年各级预算共应安排项目资金1437.59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211.51万元,为预算的84.27%,其中中央预算到位119.85万元,全部下拨至安化县;省、市、县级分别到位403.19、168、520.47万元。从资金到位率来看,除资阳区未安排配套资金,赫山区仅安排8.6万元,占应配套资金的5.69%外,其他各级项目资金到位率均为100%(详见附件6—2:各区县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资金到位情况表)。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截止绩效评价日(2017年8月31日),全市共支付“两癌”检查经费 1149.29万元,占预算资金总额的79.94%,其中资阳区18.83万元、赫山区112.87万元、桃江县210万元、安化县387.59万元、沅江市140万元、南县280万元。除资阳区支付到位资金的26%外,其他区县(市)均将到位资金全额拨付至医疗机构。从资金拨付方式来看,南县采取直接支付:项目完成后,医疗机构提交资金申请材料,经卫计局、妇联审核后,由财政部门直接将资金支付至医疗机构;其他区县(市)均经卫计局,将资金支付至医疗机构,其中资阳区采取:财政局预拨卫计局项目资金30万元,根据检查人数,卫计局将检查经费18.83万元支付至医疗机构;其他区县(市)采取:财政部门分批将到位资金经卫计局足额支付至医疗机构。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实施基本规范:一是组织机构较健全。市、县两级均成立了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二是制度建设较完善。根据各地实际,市县两级均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和管理制度,如《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方案》《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工作计划》《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工作制度》《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质控方案》《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资金管理方案》等。三是组织宣传。县妇联、医疗机构多次深入农村,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专门宣讲、现场发放资料等措施宣传发动,组织妇女参加“两癌”检查;四是组织人员培训。卫计局多次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教授对医疗机构人员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确保检查质量;五是组织实施。各区县(市)均委托当地妇幼保健院为“两癌”检查单位,他们携带专门设备,深入各乡镇、村组,根据工作计划和流程,按照服务协议要求开展“两癌”检查,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并对可疑或异常病例提供相应的转诊及随访工作。六是妥善保管资料。相关单位及时整理资料并妥善保管。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全面分析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等情况,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加强协调配合,规范项目实施程序,完善资金分配、拨付、管理等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主要过程。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益财绩〔2017〕235号文件要求,我公司按下列步骤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1、前期准备。我公司抽调专人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工作方案,设计了相关表格,联系了相关部门和单位,确定了实施时间。
2、实施情况。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步骤:(1)召开座谈会。组织妇联、卫计、财政、医疗机构等相关部门及受益代表等召开座谈会,听取该项目情况介绍。(2)收集核查资料。收集该项目相关政策文件、资金拨付明细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资金分配、拨付是否合规,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等情况。(3)现场查看。深入全市6个区县(市),每个区县(市)抽取 1-2个乡镇、1-2个村组开展实地查看,调查走访,发放问卷调查。(4)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五、绩效评价结果和主要绩效
根据该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该项目整体绩效分值100分,实得87.2分,被评为“良好”等级(详见附件6—3:2016年度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其中南县评价结果较好,资阳、赫山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绩效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有效提高了农村妇女“两癌”发现率、治愈率。近年来,生活环境等各种因素导致妇女身体健康逐渐下降,特别是“两癌”早期症状不明显,容易被忽略,一旦出现不适症状就错过了最佳治疗期,存在很大的危害和风险。农村妇女受经济和知识的限制,主动进行检查的很少,通过该项目实施,能有效提高农村妇女“两癌”早诊早治率,保证妇女身心健康。
二是逐步提升农村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现场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措施,逐步提高了农村妇女对“两癌”的认识,树立了“防”重于“治”的健康理念,增强了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
三是作为各级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涉及面广,受惠群众多,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群众满意度高。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项目组织实施有待进一步加强。尽管市妇联、市卫计委、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工作方案,明确了牵头部门、相关单位工作职责。但在实施过程中,妇联相关工作人员认为本部门仅负责宣传发动,业务管理、资金安排及费用结算均由卫计委负责,也没有安排其工作经费,不能将其列为绩效考核对象。个别单位未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少数工作人员主动性、积极性不够,责任意识有待加强。另资阳区、赫山区未将该项工作纳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相关部门、单位重视不够,组织工作有待加强。
二是项目资金投入不足。医疗机构“两癌”检查收费标准为每人334元,而项目实际仅按每人140元结算;为了方便妇女检查,各医疗机构均需添置便携式彩超机、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深入各乡镇、村组开展检查。同时,建立完善“两癌”筛查管理系统,及时报送“两癌”相关信息,2016年资阳妇幼保健院因项目实施新添置设备等近20万元;为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相关项目单位和医疗机构也应适当安排工作经费。
三是资金拨付有待规范。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县级妇联会同卫计局审查核实“两癌”检查人员名单及人数,按季向财政部门报送进度报表,财政部门据此拨付资金。实际实施过程中,除南县外,其他区县(市)检查经费均经卫计局拨付至医疗机构,个别区县(市)未按规定对检查人员及人数进行审查核实。如项目实施前,资阳区财政局预拨卫计局项目资金30万元,根据审查核实情况,卫计局将当年检查经费18.83万元拨付至医疗机构;赫山区到位资金121.47万元,除拨付区妇联8.6万元外,其余112.87万元经卫计局全额拨付至医疗机构,而当年实际检查人数为2464人,仅应支付检查经费34.5万元。
七、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部门责任。建议市“两癌”免费检查领导小组强化牵头单位责任,明确将该项工作纳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督促各区县(市)严格落实工作方案,相关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二是适度增加财政投入。为了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议区县(市)财政部门适度增加投入,合理补贴医疗机构设备款,解决项目单位部分工作经费。
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专题讲座、现场宣传等多种方式,提升农村妇女“两癌” 防治知识知晓率和早诊早治率,让适龄农村妇女更自觉、主动、积极参加“两癌”检查。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