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价函[2019]269号)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6 10:01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财评中心 浏览次数: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建价[2019]269号)文件精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标准在编制概算时,施工图预算时,按照直接费的0.5%暂估。在办理竣工结算时,应按照实际支出的费用按实签证列入工程总造价。

湖南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