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设想
发布时间:2016-06-01 10:43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未知来源 浏览次数:
 
 

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设想
   2015年,益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在局领导的关心、关爱下,在审计、发改、建设等部门和局内部各兄弟科室的支持配合下,按照服务财政管理、节约政府投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这一目标,进一步强化财政投资评审职能,拓宽财政投资评审领域,规范投资评审程序,加大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促进了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2015年,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共审查工程预算项目423个,评审金额17.29亿元,净审减金额2.24亿元,审减率12.96%;审查工程结算项目160个,评审结算金额3.77亿元,净审减金额2880万元,审减率7.64%。现将2015年工作开展情况和2016年工作设想做个简要汇报:
一、2015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拓宽了评审领域、做大了评审规模。
    2015年,除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和财政融资的基本建设项目纳入了财政评审范围以外,很多上级专项资金如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小型水利建设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土地整理资金也纳入了评审范围。
    2015年,财政投资评审的规模首次突破20亿元的关口,达到21.06亿元,比上年的17.61亿元增长了3.45亿元,增长了19.59%。净审减额2.53亿元比上年的2.31亿元增长了0.22亿元,增长了9.52%。
二)、壮大了评审队伍。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和投资评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2015年10月我们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遴选了3家甲级、7家乙级造价师事务所建立了财政委托评审中介机构库,并与这10家造价师事务所签订了业务协作合同。
三)、加强了质量管理。
一是实行了评审报告的“三审两签”制度;二是坚持了现场踏勘;三是保证了工作时效,要求每个事务所出具初审报告的时间,预算最多不超过20天,结算最多不超过50天;四是在投资评审中心和造价师事务所同时建立台账,详细记录每个评审项目的工作进度,并要求事务所每个月的5号与投资评审中心对账。
四)、建立了廉政风险制度,加强廉政风险管理。
    一是制定了《益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廉政风险制度》并下发到了各有关事务所;二是加强了评审人员的思想警示教育,使广大评审人员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三是严格执行廉政建设信息反馈制度,由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评审人员的廉政情况进行监督;四是对有廉政风险苗头的造价师事务所和评审人员进行廉政警戒谈话,预防廉政风险。
五)、加强了对县、市(区)的指导和帮助。
一是督促、指导县、市(区)评审中心制定评审制度,完善相关办法;二是组织各县(市)区的评审专业人员到长沙参加了省厅组织的业务培训;三是于9月23日召开了全市的投资评审工作会议,交流了各县市(区)的工作经验,讨论、研究了如何加强我市的投资评审工作。
六)、积极参与了市级重点项目建设。
按照市委、市政府“园区、交通两大会战”和建立益阳大城市生活圈的有关要求,我们积极参与了创建交通模范城市、“一江三路”建设、东部新区外环路建设、益阳大道延伸线(西线)建设、标准化厂房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我们以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及时、高效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大家的赞誉。
七)、进一步规范了对事务所的管理。
一是规范了对事务所的业务分配。将进入财政委托评审中介机构库的10个事务所按拼音字母排序,200万元以下的评审项目,由评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安排;200万元至5000万元的评审项目,按拼音字母顺序安排;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评审中心提出方案,报局领导批准后安排。二是对于结算审计报告,要求中介机构向评审中心做好口头汇报后出具。三是要求施工单位对于初审报告有异议的必须出具书面对审意见,由评审中心组织对审后出具正式报告。四是禁止各中介机构私自接受施工单位的任何审计资料。
二、2016年工作设想。
一)、做好迎接省厅组织的考核检查的准备工作;
二)、招聘好专业的评审人员;
三)、完善投资评审工作流程;
四)、加强对事务所的管理和考核;
五)、认真组织开展评审调研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投资评审工作;
六)、加大对区、县(市)的督促、指导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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