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实现新跨越
发布时间:2013-08-07 08:21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财政投资评审 浏览次数:

 财政投资评审动态
第二期

 

益阳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实现新跨越

    益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紧密结合益阳市发展需要,以服务财政预算管理为主线,不断研究新情况,创新工作模式,建立科学的评审方式,充分发挥财政投资评审在政府工程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实现准确、高效、廉洁的评审效果,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了评审领域的新跨越。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项目评审总量持续增长,投资评审成效显著
    2009年审查工程项目21个,评审金额1.8亿多元,核减金额2800多万元;2010年共审查工程项目59个,评审金额4.3亿多元,核减金额4200多万元;2011年共审查工程预算项目88个,评审金额4.88亿元,核减金额4500多万元,平均审减率达9%以上;2012年共审查工程项目132个,评审金额6.70亿元,核减金额8500多万元,平均审减率达12.68%;今年1-6月,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共审结财政投资项目106个,审查金额12.51亿元,审减2.25亿元,平均审减率接近18%,尤其是三个大的评审项目,送审金额超亿元,如:水利局送审的2.07亿元鱼形山水库补水工程、两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送审的1.69亿元东部新区内环路(外环路~鱼形山路)道路工程、城投公司送审的2.49亿元三里桥棚改二期工程,项目评审数量和金额均创历史新高。
    二、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强化了制度执行力
    评审中心先后建立完善了《益阳市财政投资评审委托与考核管理办法》、《益阳市财政投资评审廉政制度》、《益阳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实施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逐步完善了评审业务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流程,做到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保证项目评审的真实性、合法性。为了进一步树立财政投资评审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市财政局和市监察局于今年5月13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通知》,引起了市直各部门和单位的高度重视,为我市顺利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三、扩大领域,突出重点,推动了评审工作向纵深发展
    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推进,财政投资将覆盖更广泛的公共支出领域,我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已由初创阶段快速转向全面发展阶段,当前投资评审从新建基本建设项目逐步扩展到扩建、维修、市政工程、农业、国土、交通、水利、网络工程等多个建设领域。评审范围从原来的预算内投资项目逐步扩大到政府性基金、政府融资等财政性资金等项目,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评审格局。稳步拓宽财政投资评审范围,扎扎实实开展好各项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为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政府工程采购及绩效评价等一系列财政改革提供技术支撑。
    四、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升了服务质量
    评审工作是从别人嘴里“抠肉”,不受欢迎。日常工作中,评审工作也会遇到“事前不配合、审后不认账”的事。中心始终坚持“不唯减、不唯增、只唯实”的评审理念,在严格“审”的同时也注重“研”,真正评出建议、评出良策,切实为预算管理、为预算单位、为领导决策参谋服务。使建设单位对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由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转变到主动配合、充分信赖。
    五、创新了评审工作模式
    评审中心根据形势发展,创新工作思路,转变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模式,注重对评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管,中心大胆探索委托评审新机制,充分利用社会中介机构的专业技术资源,择优选择委托评审机构,通过购买服务,解决了评审任务日益繁重问题,评审中心对社会已作出承诺:1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从送审到出具对审报告的时间不超过7天,大的工程项目一般也不超过15天,保证评审工作的时效和实效,提高了项目审核质量和效率,降低评审风险和成本。
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推进和深化,财政投资评审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任务、新问题,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任务依然繁重,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创新观念和思路,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积极服务于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管理,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大评审力度,进一步提高评审质量,当好政府投资项目把关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到“六个要注重”。
    一、注重工作方法的不断创新
    要从传统的思维定势和管理手段中解放出来,学习和借鉴先进典型经验,积极探索更加科学、更加有效的评审办法和模式,充分利用财政投资评审的专业技术优势,较好地与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形成融效益性与合规性为一体的全新财政管理监督方式,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注重法规制度的建设
    推进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制度是前提、是基础。要按照“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总体要求,着眼于建立制度、明晰权责、规范行为的高度,大力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投资评审操作规程、评审程序、评审依据等相关规章制度,完善内部质量控制、内部稽核制度,积极探索和建立预算审批下达环节的“先评审、后预算”,政府采购环节的“先评审、后招标采购”,资金拨付环节的“先评审、后拔款”等财政投资评审监督机制,切实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评审管理。
    三、注重评审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财政投资评审是一项技术性、政策性、风险性、时效性很强的工作,只有评审结论合理、客观和准确,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才有说服力和生命力。因此,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至关重要。建立重大项目支出预算事前评审机制,评审中疑难或对造价有较大影响的问题,认真研究,集体决策。确保实施项目的“实、细、准”。要进一步提升财政投资评审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严格的工作规程,确保评审结论的真实和准确,为项目预算编制、决算批复提供权威的决策依据。
    四、注重评审人才的培养
    针对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涉及领域多、范围广,政策性强、任务重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并通过专题讲座、案例分析和异地交流等方式,不断拓宽评审人员工作思路,不断提高评审人员掌握和运用新政策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全市财政投资评审专家库,建立学习型评审机构和评审队伍。妥善处理好各方关系,加强与有关部门工作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五、注重财政投资评审信息化的建设
    与财政局内部的有关科室合作,开发评审综合管理系统,建立中心局域网,充分利用国库集中支付这信息平台,建立资金拨付环节的“先评审,后拨款”,项目竣工决算批复环节的“先评审,后批复”的财政评审工作机制。提高财政投资评审效率、质量和透明度,加强评审工作的监管监督,实现财政投资评审过程数据的信息化。
    六、注重党风廉政建设,打造阳光评审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阳光评审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效规范权力运行,防止权力滥用和寻租。评审中心以塑造评审廉政文化活动为载体,建立健全集教育、制度和监督于一体的财政投资评审反腐倡廉机制,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强化评审人员廉洁意识,自觉抵御腐败。在全市上下形成重视投资评审、支持投资评审、合力推进投资评审的浓厚氛围,促进全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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