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益财会函〔2020〕120号
发布时间:2020-05-08 14:37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会计科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湘会函〔2020〕5号)有关要求,现就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编制2019年度内部控制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协调。区县(市)财政局、市直各单位要提高对内部控制报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层层落实责任,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审核、汇总、报送、分析、使用等工作。统筹协调内部控制报告工作和部门决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确保同口径数据的一致性。

(二)及时准确编报,加大审核力度。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及时准确编制和报送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各区县(市)和市直部门单位应当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按时汇总并报送汇总内部控制报告。要加大对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力度,不断提高内部控制报告质量。

三)开展分析应用,加强监督指导。区县(市)财政局、市直各单位应当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探索应用大数据技术,挖掘内部控制报告价值,积极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的专题分析和评价结果应用工作;加强对本地区(部门)内部控制编报工作的监督指导,对未及时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单位,要督促其及时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对编报工作推进不力、进度迟缓的单位,应督促其提高编报工作效率;对编报内部控制报告弄虚作假的单位,应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审计厅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安排,省财政厅将向省审计厅通报全省各级各部门内控建设和内控报告编制的整体情况,对未按照时间节点上报的单位将在全省进行通报。

二、报送相关要求

(一)报送范围。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财会〔20171号)的有关规定,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逐级汇总、单向报送”的方式,各地区分级组织实施并自下而上逐级汇总。法院、检察院2019年度内部控制报告按属地原则报当地财政部门。已实施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无需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二)编报方式。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我省为网络编报省份。各区县(市)财政局,市直各单位通过IE等主流浏览器登录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湖南频道,开展2019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内部控制报告表格、填报操作手册及视频讲解资料均可登录湖南财政网湖南会计信息网下载,纸质版不再印发。

(三)报送内容及时间要求。

(一)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一级预算单位须负责监督、指导下属单位完成好本单位的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并审核和汇总)于2020年7月30日前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报送市财政局(会计科)。有二级预算单位的市直单位至少报送1个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内容应包括案例单位名称,案例单位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二)各区县(市)财政局于2020年8月5日前完成对所辖同级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并将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报送市财政局(会计科)。每个区县(市)至少报送1个典型案例,案例要求同上。

三、其他事项

(一)各区县(市)财政局,市直各单位应当报送本地区(部门)纸质版汇总内部控制报告,报告应当由地区(部门)负责人签章,并加盖汇总单位公章。

(二)电子版内部控制报告由报表系统自行汇总生成,各级、各部门可对汇总数据进行分析。

联系人:益阳市财政局(会计科)  程胜明

地址:益阳市水利局二楼东

联系电话:0737-6102326

 

 

 

益阳市财政局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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