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6-09-01 17:00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未知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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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益阳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主要工作职能
 
二、益阳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公共预算收入支出预算表
(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三、益阳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益阳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主要工作职能
(一)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征收工作,指导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
(二)负责财政政务窗口管理工作。
 
二、益阳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请点击下载链接:http://www.hnyycz.gov.cn/upload_files/article/151/3_1472808330_7697448.xls 

三、益阳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情况
1、收入预算。2016年度部门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298.5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98.53万元。
(二)2016年度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支出298.53万元,具体安排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3.6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07.6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1万元。
(三)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万元,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中车辆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2万元),用于机关车辆日常运行维护支出。
 
四、名词解释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指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指财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及相关事务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指基层党建相关事务支出。
(六)教育支出(类)干部教育(款):指安排用于干部教育支出及会计人员综合素质调研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指财政局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方面的经费支出和社会保障监管工作经费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指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12%的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如财税形势分析调研、PPP专项试点等各类财政改革项目支出等。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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