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财政局党组关于黎伏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益财党组〔2017〕10号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黎伏庚同志社会保障科科长职务;
何雯同志任教科文科科长,免去其金融与债务科科长职务;
叶学军同志任社会保障科科长,免去其企业科科长职务;
陈蒂荣同志任企业科科长,免去其教科文科科长职务;
彭建华同志任金融与债务科科长,免去其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管理科科长职务;
高敏同志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市财政工资发放中心主任职务;
李卫平同志任会计管理科科长,免去其人事科科长职务;
龙倜同志任信息科科长,免去其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卢禹同志任财政财务监督检查科科长,免去其会计科科长职务;
刘友良同志任人事科科长,免去其财政财务监督检查科科长职务;
徐小林同志任公务用车管理科科长,免去其信息科科长职务;
刘习明同志任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行政政法科副科长职务;
王健同志任市财政工资发放中心主任。
中共益阳市财政局党组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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