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雷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雷力同志任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市财政局税政法规科科长职务;
彭锡光同志任市财政局综合规划科科长,兼市津贴补贴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职务;
刘小平同志任市财政局税政法规科科长,免去其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科长职务;
胡远高同志任市财政局国库科科长,免去其市财政财务监督检查局副局长职务;
夏三元同志任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科长,免去其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科科长职务,免去其市财政局金融与债务科科长、市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主任职务(兼);
曾霞同志任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免去其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职务;
高宏同志任市财政局农业科科长,免去其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科长职务;
黎伏庚同志任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科长,免去其市财政局国库科科长职务;
曾丽霞同志任市财政局对外经济贸易科科长,免去其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鸿同志任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市财政预算审核中心主任职务;
何雯同志任市财政局金融与债务科科长,免去其市财政局农业科科长职务;
万代威同志任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科长,免去其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伟云同志任市财政局农村综合改革科科长,兼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科长职务;
彭建华同志任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财政局主任科员职务;
刘克奇同志任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财政局主任科员职务;
文映龙同志任市财政财务监督检查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海安同志任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局副局长职务;
曹汉民同志任市财政预算审核中心主任,免去其市财政局综合规划科科长职务,免去其市津贴补贴办公室主任职务(兼);
艾若飞同志任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免去其市财政局农村综合改革科科长职务,免去其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主任职务(兼);
免去叶学军同志市财政局对外经济贸易科科长职务(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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