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颜阳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益财人干[2011]210号
益阳市财政局关于
颜阳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颜阳舟同志任市财政局信息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黄世丽同志任高新区乡镇财政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市财政局高新区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陈赛梅同志任市财政局高新区分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市财政局高新区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刘迎春同志任市财政局高新区分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市财政局信息科副科长职务;
胡 锴同志任市财政局高新区分局副主任科员。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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