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友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城市维护资金投入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为缓解财政收支矛盾,大力保“三保”、债务还本付息等支出,市本级从2019年开始对项目支出进行压减,其中:2019年压减15%,2020年在上年基础上压减10%,2024年压减50%。考虑到城市维护资金的重要性,市本级在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未将城市维护资金项目纳入压减的范围,并逐年加大城市维护资金的预算,2019年-2024年城市维护计划资金预算分别为23750万元、29050万元、36675万元、44975万元、44975万元、42975万元,充分体现了市政府对城市维护工作的重视。(2025年27050万元)
近两年,受多重因素影响,各项收入不及预期,甚至出现大幅下降。市本级2024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降7.41%,国土出让收入下降60.69%,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下降63.17%,部分已纳入预算的项目支出也只能压减或者递延安排。
2025年,按照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要求,在编制预算时按“三保”支出、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年度大事要事保障清单事项支出、部门必须开展的一般性事业发展支出、其他支出五级优先序安排支出。因市本级财力十分有限,目前仅能保证前三序开支,有许多部门必须开展的一般性事业发展和其他支出未能纳入预算。土地出让金主要安排用于债务还本付息和大事要事保障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全部用于城市维护计划相关支出。
二、对建议的答复如下:
1.《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规定,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新实施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建议在会办单位中新增市发改委。
2.《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规定,一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应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二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应限定于有经营性收益的项目。三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应明确收费渠道和方式,项目经营收入能够覆盖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具备一定投资回报,不因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额外新增地方财政未来支出责任。不得通过可行性缺口补助、承诺保底收益率、可用性付费等任何方式,使用财政资金弥补项目建设和运营成本。因此,不能通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渠道解决城市维护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
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推进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7号),湖南省全面推进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建立“发改牵头管项目、财政牵头管资金、部门牵头管行业、债券额度设上限、项目需求定发行”工作机制,建议征求发改部门意见,财政部门将积极配合做好该项工作。
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4〕52号),实行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将完全无收益的项目,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除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以外的房地产开发,主题公园、仿古城(镇、村、街)等商业设施和一般竞争性产业项目纳入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城市维护项目属于完全无收益的项目,不能发行专项债券。
下一步,市级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各类资金的统筹力度,在可用财力范围内,努力做好城市维护资金的保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