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组织开展清明、五一期间纠“四风”专项监督检查
发布时间:2017-05-02 15:45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纪检监察室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扬正气,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根据市“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办《关于2017年清明五一期间加强“纠‘四风’治陋习”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迅速行动、统一部署,对部分市直单位进行纠“四风”专项监督检查。

    我局成立专项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财务检查组和公务用车检查组。清明、五一期间,财务检查组对四家市直单位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务接待、领导职务消费、会议费、公车运行费等公用经费使用情况以及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问题责令进行了整改;公务用车检查组对市直十家单位节日公车定点停放进行了暗访,并拍摄了相片一一对比,均未发现有公车违规封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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