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产业发展和“互联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益工信〔2019〕64号
发布时间:2019-08-02 17:30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企业科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科工(工信、产科、经贸)局、财政局:

为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和“互联网+”项目建设,鼓励企业创新升级,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加速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益阳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益财企[2017]125号)、《益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申报与管理办法》(益工信〔2019〕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申报2019年度产业发展和“互联网+”专项资金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联合组织。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2019年新型工业化资金和“互联网+”资金申报方案》,下发到各区县(市)科工(工信、产科、经贸)局(以下简称科工局)、财政局;联合研究决定申报中的重大问题;联合确定申报范围、申报条件、确定初步入围名单、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最后正式名单、组织联合验收等工作。

(二)区县(市)负责组织申报。市工信局组织各区县(市)科工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提出要求,由各区县(市)科工局负责组织各自辖区申报工作。

(三)企业负责准备申报资料。所有项目均由申报企业填报《益阳市产业发展和“互联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将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和电子扫描文件交所在县(市)区科工局

(四)区县(市)负责审定把关。各区县(市)科工局汇总项目后,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定,由科工、财政联合行文并附项目申报材料(项目材料同时报电子扫描件)、区县(市)科工局出具项目申报真实性承诺函。

(五)市工信局负责申报材料初审。申报项目资料初审由市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办公室会同有关科室、局机关纪委进行综合初审,形成专项初审报告。

(六)市工信局、财政局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公示。根据市工信局对申报材料初审的结果,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共同确定初审合格的项目名单,共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入围项目,提出初步项目资金计划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审定后,分别由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市财政局下达资金计划。

二、项目数量安排

全市项目申报总数控制在120个左右(其中,数字经济产业项目30个左右),各区县(市)申报项目限额:赫山区25个,资阳区20个,高新区20个,沅江市12个、桃江县12个,安化县11个,南县11个,大通湖5个,市直4个。

三、项目申报范围

(一)产业类项目

1、省“五个100工程”、市“六个10工程”项目

2、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项目

3、数字经济产业项目

(二)示范类项目

1、智能制造示范项目

2、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3、“互联网+”示范项目

(三)其它

军民融合、企业上市培育、产业扶贫项目以及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资源节约、污染防治等项目。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经济产业(“互联网+”示范)、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产业扶贫项目除外;

2、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研究与开发或应用条件;

3、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4、有良好的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按时向财政、工信部门报送财务信息和经济运行信息,无环境污染、严重失信等不良记录。

(二)申报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产业类项目

①省“五个100工程”、市“六个10工程”项目:必须为省“5个100”、市“六个10”重大产品创新项目;且项目已顺利实施并已完成300万元以上的投资(其中设备投资发票不低于100万元)。

②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项目:符合《益阳市十大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推进方案》(益政办发〔2018〕6号)中十大产业链(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工程机械、新材料、生物医药、装配式建筑、农业机械、新能源装备、电子信息、船舶制造、食品)发展方向;申报年度内投资300万元以上(其中设备投资发票100万元);2018年实现工业增加值、主营业务收入、税收均比上年有增长(须有专业机构认定的会计报表作为依据)。

③数字经济产业项目(“互联网+”示范项目):“互联网+”协同制造项目(智能硬件生产、软件开发、智能化工厂、智能化车间、两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等); “互联网+”现代农业项目(包括互联网+农业生产、互联网+农产品加工,互联网+农产品销售、互联网+农产品质量溯源等);“互联网+”现代服务业项目(包括互联网+智慧物流、互联网+营销推广、互联网+智慧景区、互联网+智慧医疗、互联网+教育培训、互联网+智慧交通、互联网+智慧金融、互联网+智慧能源、互联网+创新创业等)。

以上项目均应为在建或竣工投产时间不超过一年,项目总投资不得少于100万元(纯软件开发、互联网产业、互联网+农产品质量溯源、互联网+现代服务业类项目投资不得少于50万元),项目投资包括硬软件采购、设备安装调试、操作员培训和技术开发团队人力投入、基建等(提供相应发票)。

2、示范类项目

①智能制造示范项目:企业编制了智能制造改造实施方案;项目已启动实施(设备投资发票不低于100万元);企业通过智能制造改造实现生产效率较大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在本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并具有示范作用。

②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经省工信厅批复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或中小企业核心服务机构;具有为中小企业提供社会服务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设施;在申请资助的业务领域有一定的工作业绩。

3、其它项目

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或技术创新,生产工艺、产品质量、生产规模、资源节约、污染防治、军民融合等方面有重大提升,申报年度内完成投资100万元以上(设备投资不低于50万元);

②在全市精准扶贫中,实施产业扶贫具有重大示范作用的项目。

五、申报资料要求

(一)专项材料

1、对照专项申报条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及附件;

2、公共服务平台项目须提供2018年至2019年6月的服务业绩、部分服务收支情况等证明、部分服务合同、被服务企业明细表(被服务企业名称及联系电话、服务内容)等。

(二)申报项目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专项资金申报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企业会计报表;

4、项目申请报告(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建设情况、项目优势及申报理由等);

5、申报企业对申报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的承诺函。

六、工作要求

1、市工信局不直接通知企业,也不直接接受企业申报材料。

2、每个企业限报一个项目,市产业发展和“互联网+”专项资金连续两年已安排了资金的企业不得申报项目,2018年已安排的项目,原则上不重复申报(省“五个100工程”、市“六个10工程”项目除外)。

3、申报资料一式三份,分别上报市工信局新型工业化推进科(二份)和市财政局企业科(一份),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15日下午17时前,过期一律不予受理。

4、分管领导组织有关科室对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进行监督。

5、纪检全程监督。

6、必须严格遵守《2019年度产业发展和互联网+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条件规定》、《2019年度产业发展和互联网+专项资金申报项目专家评审规定》、《2019年度产业发展和互联网+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2019年度产业发展和互联网+专项资金申报管理廉政纪律规定》。

市工信局新型工业化推进科联系人:王琪

 话:2765812      邮  箱:1032742624@qq.com

市财政局企业科联系人:邓敏

 话:6102319     邮  箱:64451116@qq.com

附件:益阳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益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益阳市财政局

                                                       2019年8月1日

益阳市产业发展和“互联网+”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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