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整治政府采购领域 “四类”违法违规行为
发布时间:2023-12-19 15:39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政府采购科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财政部会同公安部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3〕28号),标志着为期半年的全国性专项整治行动正式开始。

本次专项整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专项行动坚持协同共治,通过财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横向联合监管,通过中央、省、市、县等加强上下联动,凝聚政府采购领域监督执法的强大合力,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面提升政府采购监管能力和治理水平。

益阳市财政部门将按文件规定的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程序,按时间节点扎实开展工作,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欢迎社会各界与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提供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日常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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