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对加强规范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管理工作作出部署
发布时间:2020-07-31 11:04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金融科 浏览次数:

近日,市财政局为加强和规范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管理工作,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17〕1号),对各区县(市)财政局、大通湖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下发通知,通知要求一是财政部门作为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的牵头部门,要加强对实施机构、项目公司和咨询公司等相关PPP信息录入、更新和维护的指导和督促;二是各相关单位作为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的参与单位,要主动配合财政部门及时录入、维护、更新和公开PPP项目信息;三是各单位要结合实施情况对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未及时录入、更新和维护的信息,要在2020年8月5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市财政局将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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