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0月份全市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11-14 17:11 作者: 来源:市安委办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益安办发﹝2018﹞68号

益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8年1-10月份全市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2018年1—10月份全市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10月份全市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10月份,全市没有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

二、1—10月份全市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1—10月份,全市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21起,死亡22人,受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1270万元,事故起数同比上升5%,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分别下降75%、25.7%。各行业事故分布情况: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1人;建筑施工事故6起,死亡6人,同比增加3起、3人;建材事故2起,死亡2人,事故起数同比增加1起,死亡人数持平;工商贸其他事故5起,死亡5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持平;道路运输事故5起,死亡6人,同比减少2起、3人;铁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2人,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人;其他行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各地区事故分布情况:资阳区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1人;南县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2起、2人;赫山区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增加1起、2人;桃江县事故5起,死亡5人,同比减少1起、2人;安化县事故9起,死亡10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持平;沅江市事故1起,死亡1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持平。其他区县(市)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工作建议

(一)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特殊性,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第四季度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临近年底,各类企业进入生产高峰,供暖供气、用火用电需求旺盛,群众出行和聚会集会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密集,再加上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多发,往往导致事故多发频发。当前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一些企业安全投入减少、安全技术装备更新不及时;煤炭、水泥、石料等能源原材料和基础化工产品供应偏紧、价格涨幅明显,钢铁企业高炉产能利用率持续升高,极易出现冲动性生产甚至违法违规生产,这些问题预计在年底前后将进一步凸显。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更加有力的针对性措施,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盯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道路交通要加强客车、公交车、校车、危化品车、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监管,加大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路段执法,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和危险品车辆异地挂靠、挂而不管以及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老旧大型桥梁隐患排查,提升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标准。危化品要督促企业落实“冬防”方案,做好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工作,强化重大危险源等关键部位和动火等特殊作业环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杜绝岁末年初抢工期、赶进度、超负荷生产行为,严防火灾、爆炸、中毒事故。油气管道要落实人员密集区域高后果区域企地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高后果区域管道设施结构完整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加强管道沿线地质灾害防治与监测,严格审批监督管道周边第三方施工作业。烟花爆竹要持续深化“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活动。消防方面要深化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等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冬春火灾防控,针对冬季夜间亡人火灾多发的实际,加强对“城中村”、群租房、歌舞厅和“三合一”等高风险场所的夜间“错时制”检查,坚决纠治堵塞通道出口、违章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安全隐患。同时,要继续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尾矿库“病库”、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治理,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燃气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针对性安全专项整治,严防事故发生。

益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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