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1-5月份全市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6-13 16:55 作者:市安委办 来源:市安委办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安办发〔2017〕19号

益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17年1-5月份全市生产经营性

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1—5月份全市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至5月份,全市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10起,死亡12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551万元,同比分别下降75%、63.6%、95.7%、64.7%。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各行业事故分布情况:轻工事故1起,直接经济损失128万元,同比增加1起,死亡人数持平;建材事故1起,死亡2人,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人;工商贸其他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4起、4人;生产经营性道路运输事故5起,死亡7人,同比减少20起、14人;铁路交通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4起、1人;其他行业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各地区事故分布情况:赫山区事故1起,无人死亡,同比减少7起、6人;桃江县事故4起,死亡6人,同比减少11起、8人;安化县事故4起,死亡5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2起,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人;沅江市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2起、4人;其他区县(市)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益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13日


抄送:省安委办、省安监局领导,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

市人大财经委、市政协社法委,各区县(市)委书记、区县(市)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区县(市)长,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区县(市)安监局长、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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