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益阳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1 16:33 作者: 来源:法规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益阳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市局各相关科室、二级机构:

  《益阳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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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1号)、《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定>的通知》(湘应急发〔2022〕12号)、《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湘应急发﹝2024﹞2号)、《益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益阳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益应急发〔2023〕26号)要求,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创新方法”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努力实现“三坚决两确保两争先”工作目标,即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导致人员伤亡,确保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续下降,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争当全省先进,争拿省政府大抓落实督查激励。

  (一)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职责。按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规定,市级应急管理部门主要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本级的执法职责,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监督指导辖区内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工作。同时,充分发挥综合监管职能,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或其他重要敏感时期,适时开展综合监管检查。

  (二)严格落实分类分级执法。按照分类分级执法部署,坚持重点单位监管执法全覆盖,优先保证重点行业领域全对接执法,一般单位随机抽取执法,做好本市中央企业在湘二级及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省属企业一级及一级以下分支机构和市属企业的监督检查,组织查办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罚案件、跨县市区案件,承接省交办案件和县市区移送案件的查处。通过抽查或交叉执法监督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企业。

  (三)抓好本级执法对象的监管执法。年度内市本级重点执法企业46家,其中,非煤矿山企业11家,工贸企业15家,危险化学品企业11家,烟花爆竹企业5家,培训机构4家。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随机抽查县市区负责监督检查的企业60家,其中,危险化学品(含使用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15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5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5家、工贸企业30家、非煤矿山企业5家。“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根据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抽查工作计划要求开展,按照抽查比例随机抽取,具体名单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取结果为准。遇特殊情况确需增减检查对象的,可依程序及时调整。同时,根据《益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益阳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益应急发〔2023〕26号)要求,市应急管理局监管业务科室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过程中,不再承担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职责,将符合立案处罚和行政强制的违法线索移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处理。

  (四)加大专项整治和重大案件查处。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应急〔2021〕23号)精神,对典型事故等暴露出的严重违法行为或落实临时性重点任务以及通过投诉举报、专办交办、动态监测等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开展执法检查,不受执法计划、固定执法时间和对象限制,确保执法检查科学有效。依法开展重点整治(专项执法)检查,加强组织查办辖区内重大案件、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案件、较大事故处罚案件和跨县市区案件,加大对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强力“打非治违”,依法高质量推进“行刑衔接”。加大对县市区应急部门牵头组织事故调查的监督指导力度,对挂牌督办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开展现场督导,推动事故调查按时结案和质量提升。

  (五)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结合企业信用情况,开展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建立和运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按照“谁处罚、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对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较高或者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单位以及五年以上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等守法守信单位,可实施企业自我检查。

  二、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依法取得有关资质证照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及“一会三卡”落实情况,特别是高风险作业情况;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情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后的保持安全生产条件情况;中介机构依法依规执业情况;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及实施情况等。

  三、案件办理要求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严格规范立案、调查取证、告知、案件审理、法制审核、处罚决定等办案程序,全面应用“互联网+行政执法”系统。市应急管理局根据需要可将行政处罚案件交由具有管辖权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实施,重大、典型疑难案件可以直接办理。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是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举措,全局各科室务必将思想统一到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入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高标准、高质量、强力度抓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贯彻落实,为实现“三坚决两确保两争先”目标提供强力支撑。

  (二)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自由裁量权基准开展执法活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应急厅函﹝2019﹞538号)要求,做到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要严格落实市政府“扫码入企”涉企检查的相关规定。

  (三)以行政执法促普法。坚持精准执法、精准普法,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关键少数和从业人员关键岗位,推行“说理式”执法,将每一次执法检查作为一次普法宣传的过程,督促企业扎实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尊法学法守法意识。

  (四)强化执法监督工作。将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单独制定年度执法监督计划,督促计划落实。市应急管理局各相关科室要监督指导县市区分行业领域编制并实施执法计划,确保省市县执法计划有效对接,避免多头重复执法。加强对执法案例的法制审查和质量评查,每季度对县市区应急部门所办案件进行案卷抽查评审后,通报执法考评情况。

  (五)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监督检查执法人员要主动接受本级机关纪委、纪检监察组的执纪监督,督促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守住廉洁底线,寓执法于服务。

  附件:1.2024年度矿山安全监管科监督检查计划

  2.2024年度工贸行业安全监管科监督检查计划

  3.2024年度危化和烟花安全监管科监督检查计划

  4.2024年度新闻宣传与教育训练科监督检查计划

  5.2024年度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监督检查计划

  6.2024年度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监督检查计划

  7.2024年度执法监督计划

  

附件1

2024年度矿山安全监管科监督检查计划

  一、全市非煤矿山基本情况

  全市目前共有非煤矿山48座(正常建设非煤矿山有24座),其中地下矿山14座、露天矿山27座,尾矿库7座。

  二、执法检查对象

  (一)重点执法。共11家,分别是湖南安化湘安钨业有限责任公司大溶溪白钨矿、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湖南安化县渣滓溪锑矿、桃江县久通锑业有限责任公司板溪锑矿、湖南省益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汪君寨石灰岩矿、湖南益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四方仑砂岩矿、湖南桃江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新塘坡水泥用石灰岩矿、桃江县灰山港镇船形山振兴石料厂、湖南安化湘安钨业有限责任公司大溶溪尾矿库、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石板冲尾矿库、桃江久通锑业有限责任公司滑油洞尾矿库、湖南辰瀚矿业有限公司益阳市邓石桥枫树山金矿尾矿库。

  (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根据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抽查工作计划要求开展,按照抽查比例随机抽取,具体名单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取结果为准。

  (三)重点时段执法。在重大节假日、特护期、汛期等重点时段,适时开展明查暗访。

  (四)重点整治(专项执法)。聚焦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治理,重点聚焦以下对象:一是紧盯重点地区,突出桃江、安化每季度开展重点督导。二是紧盯重点企业,突出辰州矿业、南方水泥、海螺水泥等省属企业所属非煤矿山、尾矿库“头顶库”、采深超800米或者单班下井人数超30人的非煤地下矿山,尤其是2023年度发生事故的矿山以及风险等级为C、D 级矿山。三是紧盯重点风险,突出顶板、机电运输、采空区、透水、地压等重点风险,开展专项整治,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三、重点执法完成时间

  一季度:湖南安化湘安钨业有限责任公司大溶溪白钨矿、湖南省益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汪君寨石灰岩矿、湖南益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四方仑砂岩矿、桃江县灰山港镇船形山振兴石料厂。

  二季度:湖南安化湘安钨业有限责任公司大溶溪尾矿库、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石板冲尾矿库、桃江久通锑业有限责任公司滑油洞尾矿库、湖南辰瀚矿业有限公司益阳市邓石桥枫树山金矿尾矿库。

  三季度: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湖南安化县渣滓溪锑矿、桃江县久通锑业有限责任公司板溪锑矿、湖南桃江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新塘坡水泥用石灰岩矿。

  

附件2

2024年度工贸行业安全监管科监督检查计划

  一、全市工贸行业企业基本情况

  全市冶金、有色、建材、机械、纺织、轻工、烟草和商贸等工贸八大行业企业数量3.5万余家,其中,重点企业4224家:冶金行业企业9家;有色行业企业31家;机械行业企业582家;建材行业企业248家;轻工行业企业1179家;纺织行业企业157家;商贸行业企业2018家。

  二、执法检查对象

  (一)重点执法。共15家,分别是有色行业:湖南同创普润新材料有限公司、益阳生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贸行业:桃江金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禹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化禹嘉酒店;建材行业:益阳市翰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安化县华通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机械行业:沅江兴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沅江市鑫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湖南精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冶金行业:益阳金能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屹林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纺织行业:益阳市四维服饰有限公司、南县盛源纺织有限公司;轻工行业:湖南湘味斋食品有限公司、中茶湖南安化第一茶厂有限公司。

  (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根据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抽查工作计划要求开展,按照抽查比例随机抽取,具体名单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取结果为准。

  (三)重点时段执法。在春节、国庆、暑期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和监督执法工作,督促指导企业落实防范措施。

  (四)重点整治(专项执法)。分行业、分领域开展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突出对冶金、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等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执法。

  三、重点执法完成时间

  一季度:湖南同创普润新材料有限公司、益阳生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桃江金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禹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化禹嘉酒店。

  二季度:益阳市翰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安化县华通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益阳金能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屹林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三季度:沅江兴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沅江市鑫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湖南精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季度:益阳市四维服饰有限公司、南县盛源纺织有限公司、湖南湘味斋食品有限公司、中茶湖南安化第一茶厂有限公司。

  

附件3

 2024年度危化和烟花安全监管科监督检查计划

  一、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基本情况

  全市目前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9家,经营企业500余家,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26家。

  二、执法检查对象

  (一)重点执法。共16家,分别是:湖南世纪垠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益阳宏达溶解乙炔有限公司;益阳富祥能源有限公司、安化县中马加油站(普通合伙)、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益阳沧水铺加油站、益阳市大通湖区北洲子镇宏宇加油站、南县乌嘴加油站、湖南中油科特能源有限公司益阳长春加油站、沅江市中园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南大镇加油站、湖南鸿发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益阳中大气体有限公司(高新区);安化县雲景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桃江县昊鑫烟花爆竹批发有限责任公司、益阳市大通湖区千山红镇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南县精勤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益阳市资阳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

  (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根据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抽查工作计划要求开展,按照抽查比例随机抽取,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医药化工企业等进行随机抽查执法。具体名单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抽取结果为准。

  (三)重点时段执法。重大节假日、特护期、高温、汛期等重点时段对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进行明查暗访。

  (四)重点整治(专项执法)。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专项督导检查和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执法检查,按照上级部署要求依法开展专项整治。

  三、重点执法完成时间

  一季度:湖南世纪垠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益阳中大气体有限公司(高新区)。

  二季度:湖南鸿发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沅江市中园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南大镇加油站、益阳宏达溶解乙炔有限公司、益阳富祥能源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益阳沧水铺加油站。

  三季度:湖南中油科特能源有限公司益阳长春加油站、安化县中马加油站(普通合伙)、安化县雲景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益阳市大通湖区北洲子镇宏宇加油站、益阳市大通湖区千山红镇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四季度:南县乌嘴加油站、南县精勤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桃江县昊鑫烟花爆竹批发有限责任公司、益阳市资阳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

  

附件4

2024年度新闻宣传与教育训练科监督检查计划

  一、全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情况

  全市目前共有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机构11家。

  二、执法检查对象

  重点对益阳特立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沅江市凯盛安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南县长城中等专修学校、益阳市天翊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4家培训机构开展执法检查,剩余7家培训机构由属地应急管理局开展执法检查,确保11家培训机构执法检查全覆盖。

  三、执法完成时间

  一季度:益阳特立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二季度:益阳市天翊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三季度:沅江市凯盛安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四季度:南县长城中等专修学校

  四、执法检查内容

  安全培训机构重点整治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

  2.未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的;

  3.未建立培训档案或者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的;

  4.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故意贬低、诋毁其他安全培训机构的。

  

附件5

2024年度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监督检查计划

  一、执法检查对象

  (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联合市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近三年在市应急管理局备案的企业,以及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单位,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15家左右生产经营单位或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监管抽查。具体抽查工作根据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抽查工作计划要求开展,按照抽查比例随机抽取,抽查名单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取结果为准。

  (二)重点时段执法。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等时段,适时组织抽查检查。

  (三)专项执法。结合上级部署要求依法开展专项整治。

  三、执法完成时间

  二、三、四季度每季度完成5家监管抽查。

  

附件6

2024年度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监督检查计划

  一、执法检查对象

  在全市范围内抽取60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其中危险化学品(含使用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15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5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5家、工贸企业30家、非煤矿山企业5家。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根据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抽查工作计划要求开展,按照抽查比例随机抽取,具体名单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取结果为准。

  二、执法检查的频次和方式

  对抽取的企业全年执法检查一般为1次,支队根据全年工作任务每季度合理安排抽查数量,报局领导批准后执行,同时抄送政策法规科备案(全年分四个季度抽取执法检查企业名单,并分别报送备案)。对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较高或者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单位以及五年以上未发生事故(工伤事故)等守法守信单位,可实施企业自我检查,监管部门依法确认检查结果,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做到“无事不扰”。执法检查方式可采取“现场检查、专家会诊、暗访暗查、四不两直”等方式进行,确保执法质量。

  三、2024年第一季度抽取执法检查企业名单(20家企业)

  益阳市明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赫山区);益阳市磊智气体有限公司(赫山区);益阳中大气体有限公司(资阳区);沅江盛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沅江市);沅江市熙和保玉加油站(沅江市);沅江市草尾镇跃平超市(沅江市);湖南裕华能源科技贸易有限公司(南县);湖南高速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南益高速三仙湖服务区一区加油站(南县);益阳超益机械有限公司(高新区);益阳市宇轩凯利特液压机械有限公司(高新区);益阳市容林门窗玻璃有限公司(赫山区);湖南莎丽袜业股份有限公司(赫山区);桃江县恒鑫木业有限公司(桃江县);桃江县金泉竹业有限公司(桃江县);湖南湘芝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化县);安化义杰石材有限公司(安化县);湖南天懋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化县);桃江县红五建材有限公司(桃江县);益阳市赫山区飞宇钢铁贸易有限公司(赫山区);湖南金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化县)。

  

附件7

2024年度执法监督计划

  一、执法监督主体

  市局政策法规科、执法支队、机关纪委、各有关业务科室。

  二、执法监督范围

  对市局本级实施的行政许可进行执法监督;对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指导。

  三、执法监督方式

  执法监督采取线上、线下抽查及现场核查的方式进行。

  1.对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通过“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线上随机抽取案件开展评查,必要时现场监督。

  2.对市局本级办理的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实施法制审核监督。

  3.对市局本级办理的行政处罚采取每半年到企业民调方式进行抽查回访监督。

  4.对市局本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以及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采取线下随机抽取监督。

  四、执法监督任务及时间

  1.每季度线上随机抽取行政处罚案件4个(每季度抽查两个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各2个行政处罚案件)。

  2.每半年对市局本级实施的行政处罚企业随机抽取2个进行民调回访。

  3.每季度对市局本级实施的行政许可随机抽取1个线下监督。

  4.每年十月份前,对县市区应急管理局部门的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进行线下监督。

  五、执法监督结果运用

  一是纳入本级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内容;二是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内容;三是纳入年度本级绩效考核范围;四是纳入真抓实干评选范围;五是纳入年度社会信用诚信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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