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封堵生产经营场所出口!罚!
2022年3月9日,资阳区应急局执法人员对益阳恒晟食品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其生产车间主通道口的安全出口被存放的货物堆码垫封堵。

被封堵的安全出口

整改后的安全出口
执法人员要求益阳恒晟食品有限公司当场纠正违法行为,移走安全出口前堆放的物品,保持出口通畅。同时,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发现益阳恒晟食品有限公司“封堵生产经营场所”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对益阳恒晟食品有限公司处人民币10000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
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生产经营活动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多种因素都可能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造成影响。出口被锁闭、封堵,一旦发生事故时,员工无法紧急疏散,逃生无门,救援受阻,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事件发生。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大对生产经营场所出口重要性的认识,出口应当随时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有碍通行的物品,更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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