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
发布时间:2021-10-13 09:20 作者:周苗 来源:资阳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10月11日,资阳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黄瑛主持召开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高声波对新的《安全生产法》进行了解读。

 

黄瑛讲话

 

会 议 现 场

高声波重点对新的《安全生产法》在贯彻新思想新理念、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新问题新风险的防范应对、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五方面,共修改42条进行了解读。同时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上,从全员安全责任制、“双重预防机制”、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作了详细说明。

黄瑛指出,新的《安全生产法》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是“更实”,从安全生产监督到管理,责任体系上压得更实;二是“更细”,体现在对新型问题、普通问题上有更细解决手段、有更强可操作性;三是“更严”,罚款金额更高,最高可罚1亿元。处罚方式更严,一经发现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即责令整改并处罚款,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四是更“新”,有新的制度安排。黄瑛强调,对新的《安全生产法》,一是加大学习宣传,“送法入企”,要求企业加强学习;二是加强贯彻落实,运用新的《安全生产法》解决当前新问题、新情况;三是解决突出问题,结合当前实际情况,部门联合妥善处理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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